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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 自 99 年《宝莲灯》后,为什么感觉后来的热门国产动画没有了当年的轰动,也没有那么令人回味?
时间:2019-12-11     来源:网络资源     标签:

好问题。

不得不提《我为歌狂》和上美。

干脆仔细梳理下2000年以来的一些事情吧。

传统意义上“给力”的中国动画,大多都是上美做的。

比如《大闹天宫》、《小蝌蚪找妈妈》、《没头脑和不高兴》、《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环游地球80天》、《天书奇谈》、《哪吒闹海》、《隋唐英雄传》、《大英雄狄青》、《我为歌狂》、《鸭子侦探》、《十二生肖》、《大耳朵图图》、《东东》、《魔鬼芯片》等等。

*其中加粗的是有丰富且优秀剧本的青少年向作品*(如《隋唐英雄传》2003),下划线是传统中国学院派*(水墨技法、分镜等等)作品,斜体的是幼儿向作品*(《大耳朵图图》,至于《东东》,个人感觉倒是针对年龄面很广)。

至于《鸭子侦探》,那个是中加合作的。

@zilch@孟德尔 关于上美的历史和现状我也是局外人,有错请指正。

提起上美,往往是让人唏嘘的。

60年历史,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艺术上成功,商业上失败。

*****一、一九九九1999年的《宝莲灯》是上美在动画电影*(剧场版)上的出色尝试。

仅仅从数字上说:1999年票房2900万,蝉联冠军直至2008年才被《风云诀》打破。

*(补充:吊打同期Disney动画《花木兰》,《花》在华票房只有1000万,商业上也彻底失败。

)1、1999年8月《宝莲灯》票房最终达到2900万元,超过同期上映的好莱坞动画片《花木兰》(1000万元)。

这是国产动画片票房的最高峰。

但作为商业电影,《宝莲灯》是失败的,只能算是收回成本。

作为一件艺术品,《宝莲灯》是不讨喜的,这决定了未来3-4年上美的道路,间接影响了接下来10年中国动画的发展史。

*(接下来我有部分引用 梧桐树 在豆瓣的影评)为什么《宝莲灯》商业上是失败的?由国家一级动画设计师、导演常光希执导,著名电影导演吴贻弓担任本片艺术指导,著名作曲家金复载任音乐总监。

该片总投资1200万,历时四年后才露面。

全片前后共有超过300位工作人员参加制作。

总共绘制逾150000幅动画画面、2000余幅背景,镜头2000多个全片人物近50个。

在各个环节上都采取了与国际接轨的动画片制作方式,尤其在音乐制作一项上,更是破天荒打出了令人惊喜万分的”全明星战术”。

为了让精美的电影画面得到最佳的声音诠释,美影厂决定邀请中文歌坛的巨星级人物担任片中三首主题歌及插曲的代言人。

1999年的1200万绝对是史无前例的大手笔*(唯一可以比拟是1965年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投资100多万拍摄的《大闹天宫》),更况且,在我国还有一种没法简单衡量价值的东西,叫做“关系”。

为了《宝莲灯》,上美算是把积攒半个世纪的“关系”都用了。

当时上美影的状况是:没奶,刚刚缓过劲来90年代,美影厂迎来了更艰难的体制改革时期。

原本美影厂享受拨款,国家定价收购、限量生产,每年40本左右,动画片是10万元一本,木偶片八九万元。

而90年代起,这个统购统销制取消了。

美影厂断奶了。

“直到1995年上海美影厂与上海电视台合并之后才有了改善,待遇提上去了,也就没人走了,慢慢稳定下来。

”朱毓平告诉记者。

2.人才已经流失1990年7月到1992年年底,胡兆洪任美影厂副厂长,经历了这一过程。

“眼看着一屋子一屋子画动画的人走了,他们正是干活的人。

原创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3.央视不是妈2000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和中央电视台动画部被确定为一南一北两个动漫主干基地。

虽同为主干基地,央视动画部与美影厂待遇完全不同。

美影厂作为企业要自负盈亏,而央视动画部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其制作动画片,并享有央视这个播出平台。

但在1999年,形式已经明朗的情况下,不止上海电视台*(已经跟上美合并),央视也参与了《宝莲灯》的宣传。

央视是有自己亲儿子的*(原央视动画部,现央视动画有限公司,国家资金支持,其前身制作了《梦里人》、《西游记》,后来制作了《哪吒传奇》),虽然大家都是“主干基地”,但帮干儿子干(动词)自己亲儿子总不是一个事,虽然央视也参与了《宝莲灯》宣传,但只是收钱办事,其密度明显低于亲妈上海电视台。

*(一个显著证据是2900W里,上海票房就突破500W许多。

)雪上加霜的是当时上海给各地院线放映的胶片被翻印,导致盗版飞快流出。

比我大的人应该都有点印象。

1200万投资,动用无数关系,大牌歌星+CV,4年。

最后收回2900万。

虽然看上去已经翻倍投资了,但是实际上“关系”可是不可再生资源。

大牌看你上美的招牌,愿意低价陪你玩一次,干妈也勉为其难帮你做做广告,玩一次可以,玩票嘛,次次玩你开玩喜吗?所以,商业上是勉勉强强的,是不成功的。

为什么艺术上是不讨喜的?不赘述。

请看:douban.com 的页面「《宝莲灯》:有中国特色的动画大片救赎之路」1999年,上美的状况是——终于搞清了自己彻底没奶了,人才要跑光了,亲妈只在上海管用,干妈爱理不理的样子,制作的产品是商业动画电影,没钱会死的。

还好,在账面上看,从1995做到1999年的《宝莲灯》是赚钱了的。

因为关系,上美那些国字的七大姑八大姨说不出:「没钱滚蛋」。

但是的确有人说过「没钱滚蛋」*(注:都市传说,未考证)。

《宝莲灯》不但继承了细腻的中国传统特色,同时也具备了十足的现代感。

片头三圣母和刘彦昌相会的一场戏就首次采用了电脑三维特技。

由名振业界的香港先涛(CENTRO)数码影画制作有限公司承担该制作。

比如你会觉得开场那45秒特别牛逼,因为是个不错的团队做的,后来因为经费的问题(你懂的)他们撤出了。

二、二〇〇一 更作死的是,2001年,上美重新入了TV动画这个大坑,做出了《我为歌狂》。

《我为歌狂》总投资2000万*(由上美和上海电视台联合投资,1999年开始策划)。

@薛康 觉得每集投资怎么样都达不到30万。

这个我也是同意的,至少作画不可能有30W的预算。

毕竟2001年的30万RMB,完全可以做出不输给现在里番动画流畅度的作品了。

至于这个钱是被皇军克扣了*(投资分两部分,上美和上海电视台,中间也有各层人物),还是拿去疏通关系+买音乐了,我不发表评论。

首先强调一下,《我为歌狂》不是神作,那个作画用「Flash」来形容也不是不可以。

但《我为歌狂》之所以重要,主要是以下几点:题材的特殊性音乐、青春、校园早恋就不说了,看看当时央视的报道吧。

作为青春题材和模仿“日系”思路,这样的比较和宣传是良性的,真正看过《我》和《灌》的人也只会承认他们仅仅是都是青春题材而已。

《我为歌狂》的出现,其实是势所必然的。

日本动画片《灌篮高手》被引进之后,青春励志这样一种新鲜的主题给国产动画业界以及舆论界、教育界带来了无可回避的巨大冲击,一夜之间,人们突然发现,原来动画片还可以这么拍!原来动画片的题材类型,不但不是儿童艺术这个单一的概念可以涵盖,而且也不仅仅是用魔神打斗、科幻战争那些东西可以概括的!原来动画片还能够吸引已经进了高中甚至大学的观众,为之感动,为之震撼,为之入迷而风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动画工作者们自然会产生“拍摄中国自己的青春励志片”的想法,而《我为歌狂》就因此诞生了。

  应运而生,本是好事。

而且在选题方面,《我》的出现具有相当大的积极意义,因为她的出现,第一次彻底打破了大多数国人心中“动画片只是少儿节目”的陈旧定见,使得国产动画片朝着青春化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不论这是多么蹒跚的一步,它毕竟是开创性的。

同时,《我》大大方方地声明自己是模仿《灌篮高手》,并且敢于在动画片中涉及青少年的朦胧“爱情”等做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即代表中国动画界第一次公开表明了对日本动画片的肯定和要学习的态度,这无疑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但是,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

有了学习的态度,还得讲究学习的方法才行;还有,学习的心态和目的,也都非常重要。

《我为歌狂》虽然有心开创一种不同于以往国产动画的全新风格,但无论是在艺术还是在商业上,她都毋庸质疑地选择了走捷径的摹仿路子——这其实也是她当时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以及主观客观多种因素的合力使然。

——引自2005年《动漫产业》杂志《我为歌狂》在宣传时大方承认自己受到《灌篮高手》的影响,面对媒体毫不避讳,“代表中国动画界第一次公开表明了对日本动画片的肯定和要学习的态度,这无疑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

*(注:《宝莲灯》虽然吊打《花木兰》,但当时业内对《宝莲灯》是有批判声音的,认为《宝》学习Disney会失去的自己特色。

也因这些原因,上影在《宝莲灯》上映前后从没正面回应过“吊打迪士尼”、“学习迪士尼”的话题)但是这种宣传也给《我为歌狂》收回投资埋下了极其巨大的隐患!直接造成了其商业上的失败!宣传定位上的失策   商业宣传(广告),用一句俚语来说,就是要“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从原则上来说并没有错。

但是,如何“夸”、“夸”到怎样的程度才恰倒好处,却是一门大学问。

显而易见,《我为歌狂》的动画片之所以受到众多观众的批评和指责,根本原因在于当初作宣传的时候,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定位,换句话说,宣传中把《我为歌狂》夸得太好,给了观众一个过高的期望值,因而,当观众们发现《我为歌狂》动画片这件商品的质量(即其各方面的观赏性)严重背离那个期望值之际,他们自然而然地会产生“被欺骗”“上当了”的感觉,而开始对其大加批评。

笔者以前也抱着极度不谅解的态度,认为它“根本就没有按照青春动画片的艺术规律和基本要求来做”。

  然而,事实上就在日本的动画片种类里,也的确存在着一种低成本、制作简单的青春动画类型,它不以精妙细致的写实绘制取胜,而依靠清新、纯美的情感故事以及天真可爱的幽默桥段来赢得观众。

而在这类动画片中,《我为歌狂》许多受到批评的“偷懒”手法都是允许的,甚至也都是被大量使用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歌狂》仍然获得了部分小观众真心喜爱的原因之一。

  那么为什么大部分观众会觉得《歌狂》的动画制作“简直差得叫人无法忍受”呢?这其实是因为在当时,被拿来作《我为歌狂》参照物的是《灌篮高手》,而《灌高》偏偏是一部以精细写实风格见长的体育动作动画片!这样一来,制作简单、还在摸索中的《我为歌狂》就无可避免地处于绝对的弱势了——看惯了《灌高》那种几乎在每个细节上都生动入微的动画风格,《歌狂》的生硬、呆滞自然就相形见绌,成了“不可饶恕的缺点”——而更重要的是,《歌狂》的宣传口号又恰恰是“中国版的《灌篮高手》”,换言之,她是自己去拉《灌高》作榜样,以给了受众过高期望值的。

于是乎,“自吹自擂”的“罪名”坐实,观众们也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然而,如果《歌狂》当初能够把宣传定位放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位置,那么又会是另一番光景了——可以想见,若《歌狂》在宣传中不去“高攀”《灌高》,而塌塌实实地把自己的位置摆在恰当高度的话,那么她播出后所招致的抨击会大大减少,而她的价值也会受到更多的肯定和认同,这对于其在商业上的发展也大有裨益。

——引自2005年《动漫产业》杂志*对产业链的巨大鼓舞和拉动作用产业链是上美在《宝莲灯》商业上失败之后才学到的。

《我为歌狂》主要是周边和音乐。

音乐:光谈音乐的话——2001年的《我为歌狂》可以跟那一年*(2001)的日本新番一战。

这是很强的战斗力了,毕竟是TV动画比TV动画,对于上美来说,没有电影熟悉。

当年日本新番列表: ARMS神臂  棋魂  地球少女Arjuna  漫画派对  电脑冒险记数码宝贝驯兽师  厄夜怪客银河天使  花右京女侍队魔力女管家  魔法战士李维  NOIR  小魔女Doremi  通灵童子妹妹公主  逮捕令网球王子  星界的战旗  小小雪精灵  X (漫画)  少年足球  幻影天使彗星公主 (动画)  战斗陀螺最终幻想:无限热带雨林的爆笑生活  破坏魔定光神雕侠侣 (动画)  圣石小子  超能奇兵足球小将我没有夸张。

论作画,《我为歌狂》连日本1990年的作品都打不过。

论剧情,有人吐槽Ta抄袭偶像剧,韩流杀马特,但跟废萌和萝卜片比还是胜一筹的,打平。

论音乐,那还真是赢了。

网易云音乐 听见好时光 ← 我为歌狂 原声音乐全记录当时上美用的歌手是刚出道一年的胡彦斌。

不得不说,《我为歌狂》彻底捧红胡彦斌,而胡彦斌的9首曲子也是给《我为歌狂》带来了灵魂。

作为音乐题材的动画片,音乐无疑是其中的重中之重,9首原创歌曲异彩纷呈,成为动画片的点睛之笔。

上海艺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新星座音乐制作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了《我为歌狂》的音乐制作工作,艺风签约歌手胡彦斌——这个被日本音乐教父小室哲哉钦点为“最有潜力”的18岁新晋歌手,首次加盟动画片创作即演唱了6首风格迥异的歌曲,激情四溢的高亢嗓音、娴熟的歌唱技巧加上同龄人的细腻感受,使他异常轻松而又近乎完美地演绎出歌曲的不同内涵。

艺风签约组合“灵感乐队”优美的和声配合和具有穿透力的演唱,令人为之眼前一亮。

两首女子乐队演唱的歌曲也由艺风公司歌舞组合“五彩精灵”担纲,仿佛演绎自己的学生生活,她们的表现同样得心应手。

挟一股《我为歌狂》的强势狂风,大型电视动画连续剧《我为歌狂》原声歌曲全记录已经正式登陆。

2000年以17岁的年龄推出个人首支单曲《玛丽莲梦露》,并配唱中国动漫电视剧《我为歌狂》相关歌曲,凭借该片音乐大碟60万的销量成为学生一族喜爱的歌手[6]。

60万的销量着实恐怖。

周边:如果一个熟悉各种日本商业剧场版的观众,重新去看《宝莲灯》的话,TA往往会感到一种怪怪的感觉——不是指作画、音乐、CV等等,而是一些细小的地方。

比如:沉香的斧子光秃秃的,没有花纹,也不酷炫狂拽屌。

神灯不能变形,不能合体。

不能换花纹。

人灯合一之后沉香没有换衣服换造型。

太太你好漂亮我喜欢你啊,乳量prpr。

话说那个斧子到底有鸟用?如果让日本B社来运营,估计会变成这样:沉香的斧子要改的酷炫。

配合做玩具,出两个版本,一个是变身前,一个变身后。

神灯要可以变形。

最好可以和斧子合体。

出几个版本的玩具,不同花纹。

重新设计沉香的衣服。

卖衣服。

卖两个版本的。

推出限量版的太太手办。

不同的衣服不同版本,还有超限量的可脱版本。

把后续改编权卖给文库或者游戏公司。

《宝莲灯》之所以会在商业上失败,是因为《宝莲灯》的模式是学习迪士尼的,而迪士尼拥有全球的放映市场和强大的控制产业链的能力,即使在中国《花木兰》票房只有1000万,还有其他国家可以补贴;而《宝莲灯》的问题是, 中国大陆电影市场的票房 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容量。

按照投资1200万*(还动用无数关系),2.5倍收回成本来看,3000万才能收回成本,2900万票房只能算是勉勉强强。

算上“关系”这种无形资产,我觉得票房要上5000万才能算赚了。

2000年左右中国大陆电影市场票房,我举几个例子你们就懂了:1997贺岁:《甲方乙方》投资600万元人民币,最终获得了3600万的票房。

2001贺岁:《大腕》 3500万‘最主要的是春节期间国外大片登陆,使得《大腕》也面临很大挑战,因此这部片子要实现4000万的票房是不可能的。

’动画片拿到2900万票房,已经跟《甲方乙方》一个档次了,还是亏钱。

想要5000万票房?做梦吧。

因此,《宝莲灯》票房虽高,但预算也高*(是《甲方乙方》的两倍),这么玩下去就算3000多万票房也只是不亏本而已。

于是上美痛定思痛,准备改变思路——票房和电视台转播费不能是大头!大头还是得卖周边!上美一出,给《我为歌狂》造势,顿时拉动了整条产业链,力道之大,甚至还可以牵动日本的一些大公司。

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给你们看看新闻截图:扩展阅读:【国产动画评论】《我为歌狂》刍议(《歌狂》评论五)douban.com 的页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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